根据《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》(人社部令第40号)、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》和《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等有关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我院成立了专家评议委员会,对本院申报人员进行了综合评价。经专家评议委员会评议,李凯等1名人员符合职称评审要求,拟推荐李凯同志参加评审档案初级专业技术职称。
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5个工作日内向办公室反映。
公示时间:2021年9月17日 --2021年9月24日。
联系人:张帅
联系电话:5569186
曹州书画院
2021年9月16日